刘云山在纪念任弼时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在这里隆重举行座谈会,纪念任弼时同志诞辰110周年,深切缅怀他的不朽历史功勋,学习和弘扬他的崇高精神品格。
任弼时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组织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卓越领导人,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任弼时同志16岁参加革命,46岁英年早逝,为中华民族独立和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奋斗了一生,贡献出了自己的一切。
任弼时同志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参与了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大革命的紧急关头,他坚决反对党内的右倾错误,并开始走上中央领导岗位。到中央苏区和湘赣革命根据地后,他与毛泽东等同志一起,积极探索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他与贺龙等同志共同创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成功策应中央红军战略转移。在长征途中,他与张国焘分裂主义进行坚决斗争,维护了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红军的团结。抗日战争初期,他受党中央的委托,前往共产国际汇报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阐明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确路线,对克服王明右倾错误发挥了重要作用。延安时期起,任弼时同志参加中央书记处工作,成为毛泽东同志的得力助手。从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到全党的整风运动,从起草《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到筹备召开党的七大,从西北和全国的解放战争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任弼时同志都参与了领导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任弼时同志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他先后担任红六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红二方面军政治委员、八路军政治部主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他始终重视做好军队的政治工作,提出“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他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领导恢复了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一度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他强调军队要与人民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每个战士“都了解军队是人民的,自觉地爱护群众”。任弼时同志为创建我们党领导下的政治坚定、纪律严明的新型军队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任弼时同志始终站在青年运动的前列,被誉为中国青年运动的导师。1920年,他就成为第一批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曾担任两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总书记。在党中央的领导岗位上,任弼时同志长期负责青年工作。在他的领导下,广大团员和先进青年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前仆后继,发挥了青年先锋队作用。
任弼时同志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了自己全部心血。他以坚强的革命意志、高尚的思想品格、真挚的为民情怀,诠释了一位模范共产党员的崇高风范,铸就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他的丰功伟绩,深深铭刻在中华民族解放斗争的史册上;他的革命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奋斗。
任弼时同志为我们树立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的典范。任弼时同志强调共产党员必须“锻炼党性,提高党性,培养党性,增强党性”,自己也总是身体力行、成为表率。在大革命濒临失败的关键时刻,他旗帜鲜明地同共产国际和陈独秀的右倾错误进行斗争,一连三次代表团中央向党中央呈送《政治意见书》,要求武装工农、实行土地革命。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将他的意见书“碎之于地”,他仍然坚持正确主张。他在国统区从事党的秘密工作曾两次被捕,面对敌人的酷刑,大义凛然、宁死不屈,“随时准备用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气节。延安整风前夕,他写下《关于增强党性问题的报告大纲》,提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是衡量党员党性的一个重要标志,成为党的建设的一篇经典文献。整风运动中,他严于解剖自己,敢于承担责任,虚心接受别人意见,勇于进行自我批评,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坦荡胸怀和优良作风。任弼时同志坚定的信仰信念、鲜明的党性原则,永远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光辉榜样。
任弼时同志为我们树立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典范。任弼时同志始终坚持“从照顾群众的利益出发,从照顾群众的经验出发,从依靠群众的力量出发”。他说,“共产党员应当善于向群众学习”,“人民群众的支援和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任何英雄好汉离开了群众,是不可能做好任何一件工作的”。他注重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注重实事求是、工作作风实在。在指导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时,他亲自找负责运盐的乡村干部谈话,搜集整理相关材料,解决群众运盐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转战陕北和赴西柏坡途中,他总是利用休整时间做调查研究,了解土地改革的情况,为党中央及时纠正土改斗争中刚刚显露的“左”的错误倾向,贡献了重要意见。到北京后,他不顾自己重病在身,仍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调查研究。在去世前几个星期,他还找通县农村的一位支部书记谈话,研究制订生产、渡荒的有效办法。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每一件事上,他都要求谈工作的同志把问题说得具体些,深入到每个细节。正如朱德同志评价的那样,任弼时同志“树立了一个朴素切实、密切联系群众的榜样”。任弼时同志始终如一的群众观点和贯彻群众路线的优良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一面镜子,让人们深刻领悟到为人民服务的真谛。
任弼时同志为我们树立了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典范。任弼时同志生前有“三怕”:一怕工作少,二怕麻烦人,三怕用钱多。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艰苦朴素、克己奉公。他经常叮嘱周围的同志爱护公物,不要铺张浪费,凡是自己能够做到的,决不要麻烦别人,生活上一丝一毫也不能特殊。他长期抱病担负繁重工作,时刻要求自己“能坚持一百步,就不应该走九十九步”。新中国成立前夕,他为重建青年团夙夜在公,不辞辛苦,精力和体力严重透支,在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一大上作政治报告时不得不中途由他人代读。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他不顾医生“只能工作四小时”的劝告,常常工作到深夜,直到病逝前仍在翻阅文件,查看地图。他勤勤恳恳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叶剑英同志评价他是“我们党的骆驼,中国人民的骆驼,担负着沉重的担子,走着漫长的艰苦的道路,没有休息,没有享受,没有个人的任何计较”。任弼时同志的“骆驼精神”,彰显出强大的人格力量和崇高的道德品格,鼓舞着共产党人负重奋进、负重致远。
同志们,任弼时同志和老一辈革命家们为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永远铭记,并在新的形势下很好地继承和发扬。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我们要学习和发扬任弼时同志和老一辈革命家的崇高精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担当起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奋力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来自于:新华网 2014年4月27日)
人民日报评论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一论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须臾不可放松。正因如此,打消等待观望的侥幸,杜绝“换汤不换药”的变通,警惕“风过又回头”的风险,成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的重要保障。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一年多来,全党上下砥砺踏石留印的坚韧精神,保持雷厉风行的高压态势,令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同时也要看到,一时改进作风并不难,难的是养成风清气正的行为习惯;制定规章制度并不难,难的是培育崇清尚简的制度文化。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各部门务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开了个好头,要一步一步深化下去”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立信于干部,取信于群众,让好作风成习惯成自然。
公款报销“化整为零”,送礼收礼花样翻新,“嘴上腐败”改换门庭……一段时间以来,“四风”问题换上“隐身衣”,充分说明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倘若像割韭菜一般,割了一茬长一茬,八项规定“徙木立信”必然流于形式;倘若像蜗牛爬树一样,白天往上爬,夜里往下滑,群众必然感受不到作风的真切变化。纠风正纪之难,难在防止反弹。不达目的不收兵,才是落实八项规定的正道。思想上多一些“从善如流,从恶如崩”的清醒自觉,行动上多一些“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毅笃行,作风建设定可以在稳扎稳打中更上层楼。
“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防止“四风”反弹,要从具体事情抓起,防微杜渐,多管齐下。因为纪律收紧而抱怨为官不易,畏苦情绪会不会成为作风变异的温床?所以更要通过点滴小事磨砺理想信念、纠正思想偏差;因为经费报销制度不完善而滋生巧立名目的变相报销,制度漏洞会不会成为“四风”反弹的帮凶?所以更要织密制度之网来防范“破窗效应”;“红头文件”三令五申却总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不奏效,干打雷不下雨怎能形成威慑?所以更要强化刚性执纪和群众监督,对不收敛不收手者不手软,对阳奉阴违者不姑息。在严实二字上下功夫,一件事一件事地抓整改,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落实,来之不易的作风成果才能在持续巩固中不断提高。
好作风和好习惯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既需要激发持之以恒的过程意识,力度不减,温度不降,也需要常怀以问题为中心的问题意识,时时消减私心杂念,不停敲打积弊顽疾。贯彻群众路线不休不止,改进作风久久为功,我们必能累积作风精进的点滴成效,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自于:《人民日报》 2014年4月28日第1 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不断强化执纪监督
——二论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
有这样几组数据耐人寻味: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至少出台了14项禁令,覆盖各个领域;截至3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3万多起,处理党员干部4.2万多人;去年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减少35%,31个省份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26%。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执纪监督,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作风正在好起来。
揆诸以往,我们也曾有“多少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的尴尬,一度陷入“规定一个样,执行一个样”的怪圈。今天的风气之变,正在于铁面问责、刚性约束、严格执纪,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让“伸手必被捉”成为执纪监督的底线,从而释放出从严治党、改进作风的正能量。
在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中,“原则上”越来越少,“一律”越来越多;在中央纪委的通报中,模糊指认的“某某”越来越少,“精确制导”的指名道姓越来越多;在违纪处理过程中,逃避责任越来越难,追究责任越来越多。当执法必严、违纪必惩、违规必究日益成为常态,当严格的执纪监督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谁还敢把制度当成一纸空文?谁还能让作风跑冒滴漏?
然而,尽管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也不能低估不良作风的反复性、顽固性,更不能忽视现实中消解刚性执纪的潜在因素。一些地方,矿泉水瓶装茅台、红塔山盒藏“熊猫”,试图避开执纪;一些部门,名为严格执纪,实则瞻前顾后,无形中软化了执纪;一些干部,习惯于拉关系、走后门,用人情异化执纪。凡此种种无不警醒:执纪稍有懈怠,制度约束就会陷入“破窗效应”,不良风气难免趁虚而入。因此,继续强化执纪监督,拿出“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连根拔”的韧劲,才能确保改进作风力度不减、一以贯之。
“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激荡胸怀,更应转化为我们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行动,将改进作风进行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来自于:《人民日报》 2014年4月30日 第1版)
新华社评论员: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 世界第二的体量、全球领跑的增速——已经成长为全球经济重要引擎的中国经济,具有越来越多的世界意义。透过一季度中国经济数据的窗口,我们看到了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良好态势与光明前景,也让世界感受到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的转型努力和增长潜力。
面对重重困难,一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4%,经济总体平稳运行,结构调整亮点闪现,发展动力稳健强劲,人们有理由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与此同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产能过剩、地方债务等问题值得重视。如何看待成绩、怎么应对问题,既测试观察者的眼光,也考验着政策定力和调控智慧。
常言道:欲认其形,先观其势。只有从全局高度认识当前经济的喜和忧,从长远角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控,才能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以胸怀大局的定力、把握大势的能力、着眼大事的魄力,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固然有经济结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以及市场化程度不够高、体制机制束缚等导致发展活力不足、动力偏弱的原因,同时也是经济增速换挡、转型升级的必然规律,是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的主动选择。正所谓“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在保证比较充分的就业、经济增速不出现较大波动情况下,不出台短期刺激政策,保持足够政策定力,预留足够调控政策储备,彰显中央对经济走势的准确把握,对调控思路的转变创新,对复杂局面的沉着应对。
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有利于减轻资源环境的过载压力,有利于为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造更好条件和更大空间。摆脱对短期的强刺激政策依赖,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中国经济就能保持稳健前行的深厚底气,释放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改革是中国经济腾飞的翅膀,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推手。松开绳子才能甩开膀子,卸下包袱才能轻装上阵。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打好职能转变主动仗,已经成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抉择和鲜明特征。从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到探索实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从打破垄断壁垒、放宽市场准入,到更好创造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建设法治经济,一揽子改革举措相继实施、效果初显。激发市场主体和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更多释放改革红利,深化改革不断夯实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为推动产业向着高端高效稳步迈进注入强大动力。
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被全体人民共享,这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永不枯竭的活力之源。发展为了改善民生,而改善民生反过来又会促进发展。无论是实行更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随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人民收入,还是加大对创业就业的财税金融扶持服务力度,也无论是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降低流通成本,还是推动完善社保制度、健全公共服务,目的都在于消除百姓后顾之忧,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在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的同时,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让人民更幸福。
开发和利用好13亿人的巨大消费市场,让13亿中国人都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这不仅是令世界艳羡的广阔增长空间,更是人类历史上不曾实现过的宏伟梦想。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中国经济就是沿着这条市场化改革之路走出落后、成就辉煌、奔向梦想的。稳健前行的中国经济,必将续写“中国故事”的新传奇,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贡献。
(来自于:新华网 2014年4月24日)
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奋斗号角。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科学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不断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认识基础,确保政治上不偏向、工作上不失误,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全面深化改革要准确把握改革内容的全面性
全面深化改革是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再出发”,标志着改革开放由以前的单项突破进入到全面、系统、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30多年来,中华大地发生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焕然一新,国家在国际社会赢得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环境和条件都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国家发展也面临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挑战,形势和任务迫切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之所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因为解决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往那样仅仅依靠单个领域、单个层次的改革难以奏效,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全面推进,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
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大精神的再部署,既有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的具体安排,更有对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和理论概括。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要求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以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提领,以改革为主线,提出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战略部署和统筹安排,不仅有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而且更加全面系统地总结和丰富了党的改革理论。在改革的总目标上,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改革的本质上,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在改革的性质上,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的作用上,提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在改革的主体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在改革的价值目标上,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革动力上,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在改革的方法上,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这一系列重大政策突破和理论创新,表明我们党对改革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彰显了我们党对改革的充分自觉和坚定自信。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度、力度、深度和难度都前所未有,必须更加注意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推进一个领域或几个领域的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改革。从广度看,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既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也涉及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等重要领域,把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从力度看,就是确保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从深度看,经过30多年不断改革,很多容易改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留下来的大都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甚至是牵动全局的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改革进入深水区。从难度看,当前改革触及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调整的都是极为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涉险滩、破瓶颈,矛盾复杂、敏感、艰巨程度都前所未有,改革进入攻坚期。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必须高度重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解决好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的问题,又解决好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问题。必须深入研究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各项改革举措耦合性和可行性,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必须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在政策上相互配合、实施中相互促进、成效上相得益彰。
全面深化改革要准确把握面临矛盾的深刻性
以革故鼎新的精神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改革最怕的是思想僵化、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对过去体制机制的修修补补,而是重构和创设,要转型升级,要提质增效。这必然带来社会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转变,必然要对旧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产生冲击和影响,必然要进行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观念的转变是最根本的转变,观念的转变也是最艰难的转变,观念的转变又是最迫切的转变。解放思想是前提,是总开关,没有思想上的先导和破冰,就没有改革上的突破和创新,就没有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真正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打破利益固化的樊篱。全面深化改革是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进行部署的,必然带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一部分人在原有的发展模式中得到巨大的利益和好处,转型后有的既得利益没有了,有的既得利益受到强烈的冲击和影响,难免抗拒转型,抵制改革。要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绝非易事,比触动灵魂还难。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对利益关系的触及将越来越深,在社会利益多元化、改革路径缺乏共识的背景下,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更大、任务更加艰巨。要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态度,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实质性打破行业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固化樊篱,增进改革的共识与合力。
以勇往直前的精神冲破体制机制的弊端。体制的弊端是最大的弊端,机制的障碍是最大的障碍。体制机制一旦形成并实施,就有巨大的社会运行惯性。一些体制机制有它的历史合理性并在过去很长时间里发挥过重大作用,不少同志比较熟悉和适应,难以割舍;在过去体制机制下工作的人员多分布面广,彻底打破它难度很大,也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由经验式粗放式进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阶段,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政策制度的作用日益显现。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性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有效体制机制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要准确把握重点和一般的辩证性
全面深化改革要抓住重点,突出重点,突破重点。全面深化改革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问题、久攻不克经常反复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抓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就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口。《决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等6个方面进行了改革部署,习总书记在《决定》说明中,就11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举措介绍了中央的考虑。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并着重解决的重点问题。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传导作用,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
既要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又要注意重点论中的两点论,处理好重点与非重点、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抓住突出重点,还要兼顾其他,兼顾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因为矛盾是可以转化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这个矛盾解决了,另一个矛盾又会产生。次要矛盾也可能转化为主要矛盾,非重点也可能转化为新的重点。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先行、其他方面积极跟进,既突出重点又同步系统协调地推进全面改革。要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处理好思想解放和实事求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全局和局部、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关系,保证改革的有序进行。
全面深化改革要准确把握持续推进的长期性
改革不容犹豫迟疑,要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积极推进。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在神州大地涌起。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认识不清、决心不大、能力不强,跳不出条条框框的限制,不敢改,把个人利益小单位利益置于全局利益整体利益之上,不愿改,抓不住重点找不到关键拿不出对策,不会改。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而坚定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趁势而为,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任何的迟疑、犹豫、徘徊和观望,都是不可取的,必然被历史的洪流所冲击、所淘汰。
改革不能盲目蛮干,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蹄疾而步稳”。激流勇进,不等于盲目冒进,不等于盲目蛮干,一定要稳扎稳打、逐步深入、稳中求进。改革本身不是目的,但改革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要深入的思考,反复的研究,把情况搞得很透很准,把方案搞得很科学很稳妥,把目标搞得很明确很统一,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开,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要处理好改与不改的关系,应该改又能够改的坚决改,丝毫不能含糊,不该改的坚决不能改,丝毫不能动摇,做到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
改革不能急于求成,要抓铁留痕、踏石留印,“咬定青山不放松”。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一个早上就能办好的事情,不可能一劳永逸。形势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思想认识在不断地深化,困难需要不断地被克服,制度需要不断地完善。这些都要求我们不断地彰显改革精神,迎接挑战,破解难题,赋予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和活力。全面深化改革,要攻坚克难,就不能浅尝辄止,也不能半途而废,避重就轻,要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把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不断推向前进,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灿烂明天。(作者:陈飞,南京政治学院科研部部长)
(来自于:求是理论网 2014年4月24日)
用法治思维引领改革前行
改革为法治发展注入了动力、指引了路径,法治又为改革提供了依据和制度保障。实践当中,改革的任务常常就是法治的任务,改革的难点通常也是法治的难点。
改革与法治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都将是中国社会的常态主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改革的全面深化需要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进行。改革为法治发展注入了动力、指引了路径,法治又为改革提供了依据和制度保障。实践当中,改革的任务常常就是法治的任务,改革的难点通常也是法治的难点。
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
改革,本意是“改变”“打破”和“革除”,指的是改革和突破旧制度和旧事物,最大限度解放人们的思想和生产力。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十三大报告的提法,改革就是要“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改革的特点是“变”,是对既有制度和现实状态的一种“改变”。就此,有人说,改革就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相形之下,法治是要对一种稳定、成熟的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化、确定性、权威性和可预期的调整。换言之,法治的特点是“定”,是要把某种社会关系用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显然,法治与改革之间必然存在“定”与“变”的矛盾。
正因为此,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改革与法治二者是对立的、互相排斥的,要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就不能讲法治。还有人鼓吹“改革要上,法律就要让”,要“超常规”发展就要突破法治。这种认识误区常常使得一些人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理直气壮地绕开法治、背离法治。其实,这是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一种片面理解。法治之于改革,不仅是规范和控制,而且也有积极的引领和保障。从法理上说,改革与法治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改革是法治的先导,法治是改革的重要条件。没有健全的法治,改革将缺乏制度保障和良好的外部秩序,改革的经验和成果也难以得到巩固和确认。改革的实践还有可能陷入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的混乱状态。反之,如果没有改革,法治的发展也会缺乏所必需的经验、现实基础以及可预见的方向,因而也就失去了进步的必要性和动力。
从“政策推动”到“法律引领”
从改革开放这个当代中国最大的国情出发,通过大规模的国家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项改革,通过不断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保障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以法治建设来引领和保障各项改革事业,是当代中国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一项主导原则和重要策略,也是我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实践和法治工作的经验总结。可以说,改革开放,不仅是我国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转折,也相应是法治建设的转折点: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提出与起步,意味着以大规模立法为先导的法制的恢复与重建的开始;改革开放的有序推进,带动形成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法治工作格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我国前所未有的经济立法高潮;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了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一言以蔽之,改革持之以恒地推动着我国法治的进步。我们的法治发展渗透着一种强烈的改革精神。
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长期以来,我国常常是以政策而非法律来推动改革的进程。很多重大的改革往往是在没有宪法法律依据甚至是在“良性违宪”或“良性违法”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政策推动型改革在法治基础贫乏、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它能够以政策的灵活性、见效快、针对性强等特点及时回应改革事业的各项要求。但是,毋庸置疑,政策推动型改革容易蜕变为主要依据领导人的个人意志来推动改革。改革的进程也主要仰仗于领导人的个人智慧及其对特定改革事项的关注程度,改革的目标实现必然也充满了各种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这也是造成一些地方的改革“新官不理旧账”“人走政息”,改革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要原因。
现实当中,通过政策来推动改革也造成了政策与法律、改革与法治关系的扭曲与错位。在政策推动型改革模式之下,人们逐渐形成了重政策、轻法治的观念,而且强化了参与改革实践的政治精英的人治意识,造就了许多改革者“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轻视法治的机会主义。由此,也就造成了全社会的规则意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可以说,不论是改革的受益者还是被边缘化者,不管是改革者还是被改革者,多由于自身经历和社会经验缺少对法律的敬畏,缺乏对法治权威的足够尊重。
理性认识法治之于改革的贡献与不足
时下,改革与法治都处于共同推进的过程之中。我们需要正视法治所处的当下的客观历史环境,理性认识法治对于改革与发展的贡献与不足。当务之急,我们要坚决摒弃关于法治的可有可无的“虚无主义”态度,务必认识到只有在一个法治昌明的社会,才有可能做到各项改革事业的全面、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法治底线一旦被突破,就有可能导致国家解决社会纠纷正式机制的失灵或失效。社会生活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紊乱局面,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实现。改革与发展也将成为痴人说梦、可望不可及。故此,在实践中要充分重视法治之于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法治权威,充分认识法治的主导型功能,强化法治发展的动力。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破除关于法治的不切实际、过于理想的“万能主义”幻想。在我国社会转型还没有完成之时,在还没有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化之前,改革与法治之间的目标冲突与矛盾将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存在。这主要表现为:法治的保守性、确定性、规范性与改革的创新性、突破性、越轨性之间的矛盾;法治的统一性、原则性与发展的地方性、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法治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与稳定的社会控制性之间的矛盾,以及法治所内涵的社会公平正义与改革发展所要求的经济效率优先的价值准则之间的矛盾,等等。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的法治与已进入现代化成熟与稳定发展时期的西方国家的法治不可同日而语。法治与改革的内在冲突、法治之于改革的从属性与工具性,以及法治所调整之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动等因素,都会使得当代中国法治将不可避免地带上各种各样的缺陷与不足。在很多情况下,法治手段有可能会显得无力甚至是失灵。
在现代法治视角之下,法是一种符合正义标准和客观规律的行为规则。依法办事,表面上看会束缚手脚,但从长远看是成本最低、矛盾最少、最为理性平和的处理方式。脱离法治、急功近利地谋求改革与发展,尽管可能得到暂时、立竿见影的好处,但只能适应一时一地,无法长远、难以持续。没有法治保障的改革如同脱轨的火车,可能“欲速则不达”,最终可能不是有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却可能以改革之名破坏改革事业。故此,必须牢记,要把改革的“速度”和“力度”与民众的可理解程度、社会秩序的可承受度结合起来,把改革的路径和手段与法治的限度和底线结合起来。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来引领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更加要求各项改革举措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和协调性。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大背景之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法可依的历史目标之后,在执法、司法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并取得巨大成效以及民众的法治意识普遍提升之后,我们以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的基础更加坚固,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来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的条件也更加成熟。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偏离法治轨道大搞“短、平、快”的改革,甚至是公然进行违宪改革或违法改革,必然会遭到社会各界的诟病指责,也必然会使改革的合法性与正当性遭受到严峻挑战和普遍怀疑,自然也会加大改革的风险与阻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明确,改革与创新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同时,法治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的需要。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引领改革,是构建改革与法治的良性互动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义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做到:首先,要把握好改革进程与法治进程的同步性和互动性,将改革决策与法律的立、改、废结合起来。对于滞后于社会发展、阻扰改革进程的陈旧之法要做到及时废止,为改革扫清道路。对于已经被实践验证的成功的改革经验与成果也要及时通过创制新法确定下来。其次,改革要尽量避免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直接冲突。如果确实要突破或变通宪法和法律规定,应事先获得权力机关的特别授权或专门授权,以便为改革争取一个合法的身份和依据。再次,对于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改革行为,对于打着改革的大旗破坏法治的行为,应予以及时纠正和阻止。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违法改革,要通过司法途径判决其行为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改革、发展与法治都是中国社会前进的主题词。其中,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法治是手段。在现代法治原则之下,依法办事是实现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当前,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就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始终对宪法法律存敬畏之心,在工作实践中努力以法治思维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进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们的改革事业。(作者:封丽霞)
(来自于:求是理论网 2014年4月28日)
“微时代”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当前,随着“微博”“微电影”“微信”“微视”等快速涌现,人类社会已全面进入“微时代”。“微时代”的到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为便捷,但是,“微时代”信息传播的裂变性、快捷性、广泛性、渗透性等特点,对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形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加强“微时代”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路径研究,探索“微时代”背景下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新方法,是“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重要途径。
“微时代”背景下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微时代”是一个信息高度开放、资源高度共享,信息传播零门槛的时代。“微时代”的到来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微时代”的到来,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辟了新的路径,找到了新的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与大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对接,融入大众,才能真正被大众理解、接受和践行。以微信息、微社区、微媒体为代表的信息处理方式,已成为现代社会公众信息交流、知识获取、情感表达的重要手段。据统计,截至2013年,我国“微博”用户数近3亿,“微信”用户数已超过5亿。积极推进核心价值观培育与微技术的高度融合,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公众生活的重要途径。
“微政策”“微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信息过滤网缺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在“微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制造者与传播者,都可以通过微媒介即时传播信息,并以“1-N-N”的传播模式迅速覆盖大量受众,影响其他人的思想意识与行为。这种传播特点,给各类不实言论留下了较大的传播空间。然而,相对于微时代的迅速到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比较滞后,缺乏明确的社会法规及政策进行规范和引导。一些敌对势力、持不同政见者或对社会不满者,往往利用微平台传播不实信息、扭曲的价值观和偏激观点,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冲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建设。
“微时代”背景下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路径
加强“微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文化、教育、科技等手段,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体系,大力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创新,强化“微传播”手段创新,才能真正练好“微功夫”,守好“微阵地”,形成“微影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人民群众生活,形成全体人民共同践行的生动局面。
加强“微法制”建设,健全监管制度,构建积极健康的“微环境”。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用法律推动、制度保障,打造一道过滤有害信息的防火墙。要进一步健全“微传播”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适用“微传播”管理的延伸和司法解释工作,严格规范信息传播制度。要落实运营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强化用户法律责任,全面推进手机实名制管理、网络域名和IP地址管理,真正做到信息传播有据可查、谁传播谁负责。要加强“微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传播不实信息、危害社会稳定的不法分子,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的行为受到制约,净化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微环境”。
积极构建政府、业界、公众多方参与的协同体系,形成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微协同”阵地。要加强政府在“微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管理、引导职能,明确管理职责,坚决树立“应该管、管得了、管得好”的理念。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搭建自己的微平台,体现价值导向,加强正面引导,形成“微合力”。要加强“微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微素养”,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掌握驾驭“微时代”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本领和能力。微产业运营企业要自觉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要强化技术手段,加强不良信息管控,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维护信息安全流通。要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微话题”“微活动”中着力培育理性声音、建设性声音,积极推动人民群众参与舆论监督,落实不实言论举报奖励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和查处情况,规范社会信息传播。
大力推动内容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的“微文化”,抢占“微时代”文化传播的制高点。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与新技术的创新融合,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再创造。我国一些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作品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蕴涵着丰富的人生哲理,非常适合“微时代”的传播特点,要积极推动这些作品与现代微技术相融合,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同时,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扶持,大力推动文化产业振兴,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推出具有时代特色的、适合“微传播”的优秀文艺作品,用正面声音和先进文化抢占“微阵地”,通过无处不在的“微渗透”,生动形象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活、融进人们的心灵,增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效。
总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才能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有效提升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感召力,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作者:李文汇,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来自于:光明日报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