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十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3年9月11至17日是第1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区语委办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确定2013年9月16——22日是我校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特制定我校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报告“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战略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努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6---22日
三、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明确分工、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管理。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小组、指导小组等要明确责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起来,发挥自己的作用。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9月16日,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时间,举行我校第十六届‘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动员,在全校上下形成共识,进一步促进我校“推普”工作的深入开展。
2.在“推普周”期间,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推广普通话标语、校园网站、班级博客、黑板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团委)
(三)教师活动安排
1.从我做起,在备课、上课板书、作业评语等方面用规范汉字(提倡写楷书),在上课、师生交流、同事交流中用标准的普通话。
2.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用字用语规范化情况自查活动(包括备课、上课板书、作业评语以及在校期间的用语标准情况),教研组长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导处,教导处结合听课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3.语文老师负责对本年级的其他科老师进行用字用语方面的指导,并组织学生开展全校性的查找错别字活动(班内、校内)。
(四)学生活动安排
1.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让错别字无处藏身”活动,对黑板报、作业及批语、教师板书、师生口语等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用字(形、音)马上予以纠正并填表上报政教处。(表格由政教处统一制作,由班主任指导语文课代表等负责完成)
2.利用节假日时间把纠错行动延伸到家庭、街道、社区,开展查找错字、不规范字的社会实践活动,强化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意识。各班将组织落实情况书面报政教处。
3.做好第二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的申报工作。目前我区的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有省级1所、市级 1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国家级2所、省级13所、市级7所。我校已经是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今年下半年,济南市语委办将进行第二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我们将积极申报。
4.学生在老师指导推荐下,按照下列要求自愿参加书画大赛。
关于举办山东省首届少儿书画大赛的通知(鲁语办函〔2013〕7号)
各市语委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落实中小学书法与美术课程要求,发现、培养书法和美术人才,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养,特举办山东省首届少儿书画大赛。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山东省首届少儿书画大赛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文史书画研究会、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主办,山东省文史书画研究会承办,北京奥迅智业图书有限公司协办。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组委会由举办方组成;评审委员会由举办方和省内著名书画家组成。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
本次大赛参赛对象为全省中小学生美术、书法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低年级组(1-3年级或9周岁以下)和中高年级组(4-9年级或9-15周岁)两组。
每个年级组根据作品类型再分为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绘画三组。
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应为原件。
2.书法类: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限四尺以内,一律竖式,勿装裱;硬笔书法要求正楷规范汉字,尺寸16开或32开。
3.绘画类:含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等。
4.作者可在作品背面或另纸用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邮箱、联系电话、所在学校名称、通信地址、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草书、篆书要附释文;画作要注明材质。
5.每件作品收取评审费10元,用于证书制作发放等办公开支、专家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
五、比赛程序
1.投稿时间和方式:即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既可个人投稿,也可以学校、县(市、区)、市为单位投稿。稿件和评审费寄送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文教大厦北楼1039室山东省文史书画研究会秘书处。评审费一律通过邮局汇款(勿在信封中夹寄现金)。
联系电话:0531-87166862,苏勇13869109173,潘妍君13583152261。
2.作品评审定于2013年10月举行。
3.评审结束后,举办方将择优举办“山东省首届少儿书画大赛优秀作品展”。
六、奖励办法
1.本次大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10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300名(根据各组来稿数量分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2.获奖名单、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名单由举办方在《大众日报》、山东省语言文字网、山东省文史书画研究会网站公布。
3.特等奖、一等奖获奖者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被吸收为山东省文史书画研究会小会员俱乐部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4.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视各地组织情况决定名额;凡指导作品5人以上获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书法(美术)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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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