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一五年新年贺词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表了二〇一五年新年贺词。全文如下:
时间过得真快,2014年就要过去了,2015年正在向我们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向全国各族人民,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向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朋友们,致以新年的祝福!
2014年是令人难忘的。这一年,我们锐意推进改革,啃下了不少硬骨头,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许多改革举措同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我们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新的改善。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沿线40多万人移民搬迁,为这个工程作出了无私奉献,我们要向他们表示敬意,希望他们在新的家园生活幸福。这一年,我们着力正风肃纪,重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情况有了很大改观。我们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分子,显示了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这一年,我们加强同世界各国的合作交往,主办了北京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我国领导人多次出访,外国领导人也大量来访,这些活动让世界更好认识了中国。
为了做好这些工作,我们的各级干部也是蛮拼的。当然,没有人民支持,这些工作是难以做好的,我要为我们伟大的人民点赞。
这一年,我们通过立法确定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举行了隆重活动。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
这一年,我们也经历了一些令人悲伤的时刻。马航MH370航班失踪,150多名同胞下落不明,我们没有忘记他们,我们一定要持续努力、想方设法找到他们。这一年,我国发生了一些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不少同胞不幸离开了我们,云南鲁甸地震就造成了600多人遇难,我们怀念他们,祝愿他们的亲人们都安好。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我们要继续努力,把人民的期待变成我们的行动,把人民的希望变成生活的现实。我们要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改革关头勇者胜。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我们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越来越好,但我们时刻都要想着那些生活中还有难处的群众。我们要满腔热情做好民生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扶贫开发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等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都能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
我们要继续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毫不动摇转变作风,高举反腐的利剑,扎牢制度的笼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查处一个,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我们正在从事的事业是伟大的,坚忍不拔才能胜利,半途而废必将一事无成。我们的蓝图是宏伟的,我们的奋斗必将是艰巨的。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团结一心,集思广益用好机遇,众志成城应对挑战,立行立改破解难题,奋发有为进行创新,让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一年比一年好。
中国人民关注自己国家的前途,也关注世界的前途。非洲发生了埃博拉疫情,我们给予帮助;马尔代夫首都遭遇断水,我们给予支援,许许多多这样的行动展示了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怀。当前世界仍很不安宁。我们呼唤和平,我真诚希望,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努力,让所有的人民免于饥寒的煎熬,让所有的家庭免于战火的威胁,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在和平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谢谢大家。
(来自于:新华网 2014年12月31日)
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31日)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明天我们就要跨入2015年了。在这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喜庆时刻,我们欢聚一堂,感到格外高兴。
首先,我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向全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人士,向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国际友人,致以节日的祝福!祝大家新年好!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注重谋划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外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我们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决维护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大局,隆重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我们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两岸交流合作良好势头。中共中央重点抓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我们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党纪国法。
去年同一时间,我在这里说过,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要坚定不移实现改革目标。一年来,我们蹄疾步稳地推进各项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80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此外中央有关部门还完成了108个改革任务,各方面共出台370条改革成果,一些多年来难啃的硬骨头啃下来了,改革为我国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这些成绩,是大家共同创造的,光荣属于大家。
当前,时和势总体有利,但艰和险在增多。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我们要深化两岸合作交流,促进两岸一家亲、共筑中国梦。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积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事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奉法者强则国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我们要逐条逐项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部署和措施。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倾听人民呼声。我们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规律,紧紧依靠人民,奋发有为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我们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既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也不能罔顾国情、东施效颦。我们要坚定不移走好走稳自己的路。
同志们、朋友们!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隆重庆祝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人民政协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着力搭建协商平台、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聚焦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的一年,我们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人民政协要深入进行调研视察、协商议政,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搭建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创造民主氛围,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志们、朋友们!
我们的目标越伟大,我们的使命越艰巨,就越需要所有人拧成一股绳去干事创业。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向着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向着更加辉煌的明天,奋勇前进!
(来自于:新华网 2014年12月31日)
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20日)
习近平
同胞们,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
首先,我谨代表中央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向全体澳门居民,致以诚挚的问候!向新就任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先生,向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澳门、为澳门繁荣稳定作出贡献的海内外同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时此刻,让我们共同回忆15年前的今天。那一天,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从此,澳门回到祖国怀抱,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开辟了澳门发展新纪元。
15年来,在中央政府和内地大力支持下,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带领下,澳门社会各界人士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积极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
——我们高兴地看到,“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社会广泛深入人心、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得到尊重和维护,中央全面管治权有效行使,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受到充分保障。广大澳门同胞当家作主、依法享有广泛自由和民主权利,澳门民主政制有序发展,经济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对外交往不断扩大。
——我们高兴地看到,澳门同祖国内地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继续为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独特贡献,分享祖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成果。澳门同胞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不断加强,血浓于水的民族感情不断升华,爱国爱澳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
——我们高兴地看到,澳门作为中西文化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传承岭南色彩的中华文化,融汇欧陆风情,蕴含独特魅力。生活在澳门的不同族群和谐相处,相互学习,守望相助,展示了澳门活力四射的形象。
澳门回归祖国15年取得的成就,值得澳门同胞和全国各族人民自豪和骄傲;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澳门同胞和全国各族人民珍惜和铭记。
实践证明,只要坚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坚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坚持包容共济、促进爱国爱澳旗帜下的广泛团结,“一国两制”实践就能沿着正确方向走稳、走实、走远,澳门就能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同胞们、朋友们!
15年来,澳门社会各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把澳门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巩固好、发展好,必须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在此,我提4点希望。
第一,继续奋发有为,不断提高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回归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和提高。同时,我们也看到,形势发展和民众期待给特别行政区治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要强化法治意识,特别是要完善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相配套的制度和法律体系,夯实依法治澳的制度基础。要努力打造勤政、廉洁、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施政,使特别行政区发展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展开。要加强公职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共同维护法治秩序,培养造就一大批熟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具备深厚专业素养的法治人才,为依法治澳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第二,继续统筹谋划,积极推动澳门走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些年来,澳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一些长期形成的深层次矛盾也随之显现,发展面临的风险有所积累。要放眼世界、放眼祖国、放眼未来、放眼长远,合理制定澳门发展的思路和蓝图,推动澳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要善于从长计议,抓住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围绕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发展定位,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这是关系澳门居民利益的大事,也是关系区域发展乃至国家发展的大事。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具体推进的步骤和措施。要坚持提升自身发展素质能力和加强区域合作“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以更大勇气和智慧破解发展难题,加强和完善对博彩业的监管,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果。另一方面,要用好中央支持澳门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同祖国内地特别是同广东省和泛珠三角地区的合作。在区域合作中拓宽澳门发展空间,增强澳门发展动力,努力实现与内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第三,继续筑牢根基,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市民安居乐业的根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各界人士都要倍加珍惜、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察民情、知民需、解民忧、纾民困,妥善处理社会多元诉求,平衡好各方利益,积极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要让广大居民更好分享发展成果,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澳门各界人士要继续弘扬爱国爱澳的社会主流价值观,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正能量,共同致力于实现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同时,要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渗透和干扰,巩固澳门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第四,继续面向未来,加强青少年教育培养。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澳门青少年是澳门的希望,也是国家的希望,关系到澳门和祖国的未来。要实现爱国爱澳光荣传统代代相传,保证“一国两制”事业后继有人,就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要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青年一代,为他们成长、成才、成功创造良好条件。
泱泱中华,历史悠久,文明博大。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要把我国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摆在青少年教育的突出位置,让青少年更多领略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更多感悟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发愤图强的光辉历程,更多认识新中国走过的不平凡道路和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多理解“一国两制”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联系,从而牢牢把握澳门同祖国紧密相连的命运前程,加深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爱澳情怀,增强投身“一国两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胞们、朋友们!
“一国两制”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牢牢坚持这项基本国策,是实现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门整体和长远利益,符合外来投资者利益。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坚持依法治港、依法治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把路走对了走稳了,否则就会左脚穿着右脚鞋——错打错处来。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中央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使命,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我们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
当前,我们的祖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祖国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并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我国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今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更加自信、更加自豪地走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我们的背后是拥有96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13亿多人口、具有强大实力的伟大国家,这是我们所有中华儿女共同的祖国。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时代的召唤,是民族的使命。身处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人,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应该为此感到骄傲,都应该为此作出贡献,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我坚信,祖国不断繁荣富强,必将为香港、澳门发展打开更加美好的前景。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在中央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必将谱写出新的精彩篇章,澳门这朵祖国的美丽莲花必将绽放出更加绚丽、更加迷人的色彩!
谢谢大家。
(来自于:新华网 2014年12月20日)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15日,阿斯塔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尊敬的马西莫夫总理,
尊敬的各位同事,
女士们,先生们:
很高兴来到阿斯塔纳出席这次会议,感谢哈萨克斯坦政府为会议做的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在哈萨克斯坦独立23周年之际,我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哈萨克斯坦政府和人民表示诚挚祝贺!
去年塔什干总理会议以来,各成员国秉承“上海精神”,推动各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在今年9月杜尚别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其他上合成员国领导人为推进本组织务实合作提出很多重要举措。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我们应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进一步加强安全、经济、人文三大领域合作。
一、筑牢地区安全稳定屏障
当前,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都在发生复杂变化,不同经济体走势分化,部分地区动荡加剧。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愿与各国团结协作,促进世界繁荣稳定。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安全合作机制。各国应支持阿富汗政府尽早实现民族和解和经济重建。这也有利于本地区稳定,符合各国共同利益。
二、打造区域合作新亮点
在全球经济复苏困难、各成员国经济和贸易增速放缓背景下,我们应同舟共济,共同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产业合作、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更高水平的金融合作,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为地区合作打造新的亮点,培育新的增长点,为各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上合组织成员国都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稳增长,又要调结构、促升级。各方合作正在从自然资源和初级产品贸易拓展到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区等领域的深度合作。本地区国家市场需求大,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经验丰富,装备制造能力强,产品性价比高,愿与成员国加强在冶金、建材、交通、电力、电信、汽车组装和食品加工等方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此次中哈就开展产能合作达成共识,中方愿同上合组织各方展开类似合作。各成员国还应在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平台上加强对话,深化石油炼化、成品油加工、煤化工等能源加工领域合作,同时推进风能、太阳能、水电等新能源项目,共同维护能源安全。中方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与上合组织有关国家的发展战略是相衔接的。中方愿同各方加强磋商与合作,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建立能够发挥实际效能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机制,是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的大趋势。上合组织成员国已签署了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及推进项目合作措施清单,应当予以落实。中方愿同各方加强政策协调,减少贸易和投资壁垒,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提高通关效率,切实使商品、技术、信息、人员往来更加通畅。中方将与哈萨克斯坦启动新版投资保护协定谈判,愿意扩大从成员国的进口,积极促进贸易平衡。本地区不同经贸制度安排完全可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中方支持上合组织与欧亚经济委员会建立对话,共同研究解决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新形势新问题。
建设和发展都需要资金支撑。中方将正式启动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首批项目遴选,并愿与各方设立双边子基金,支持区域内经济项目实施。同时,更好发挥“丝路基金”等资金的作用。我们希望上合组织各成员协商一致,稳妥推进组建上合组织开发银行进程,为本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融资平台。中方支持哈方提出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扩大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的建议。
三、更加注重民生和人文交流合作
深化安全合作和经贸投资合作,从根本上都是为了改善各国民生。中方建议上合组织增加更多的民生议题,推动更多民生项目合作,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让各国人民切实从中受益。中国愿与各成员国深化农业合作,探讨建立统一的粮食和农产品信息平台,推动建立上合组织粮食安全合作机制。中方计划出资5000万美元用于上合组织农技推广和人员培训,希望这方面合作更多惠及各国农牧民。中国正在制定“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愿为沿线各国提供环保培训。我们应加强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高效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中方愿为中亚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卫生援助。
中国人常说,浇花浇根,交人交心。各国应加强人文交流,增进人民之间的沟通了解,通过交心使我们走得更近,使本组织发展深入人心,使合作共赢的理念成为各国人民的共识。希望各成员国积极开展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的友好交往,简化签证申请、劳务许可、居留等手续,为人员往来提供更多便利。
各位同事,
上海合作组织已经成为亚欧大陆桥上一支重要的和平发展合作的力量。各成员国应秉承共同责任和使命,同心协力,脚踏实地,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中国支持俄罗斯在2015年担任上合组织主席国的各项工作。中国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东道国,愿邀请各国领导人明年到中国出席会议。
谢谢大家。
(来源于:新华网 2014年12月16日)
新华社评论员:乘破竹之势迈改革之步
时间标注出改革砥砺前行的坚实足迹。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即将结束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深入总结一年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强调指出明年改革的任务和重点,并就进一步推进改革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具有重大意义。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全国人民迎难而上,全面推进改革攻坚,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形成了上下联动、主动作为、蹄疾步稳、狠抓落实的好局面,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有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积累宝贵经验,增添强大信心,注入强劲动力。
回顾全面深化改革一年来取得的成效,重要的经验就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作为中心任务,凝心聚力,统筹谋划,把抓部署、抓统筹、抓方案、抓落实、抓督办、抓宣传等关键环节衔接贯通,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是坚强有力的,推进改革的决策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督办督察机制、宣传引导机制是有效管用的。继续坚持和发挥这些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摸索规律,必将为今后改革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从“开局之年”到“关键之年”,不仅是改革阶段的递进,更有改革难度的增加。改革攻坚难题已开,正待全面破解;问题由表及里从浅到深,触及症结核心。随着改革向纵深挺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弊端和既得利益阻碍会越发凸显,各种矛盾交织叠加的状况也会更为复杂。方此之时,牢牢把握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用好用活“开局之年”的有益经验,充分借助已经形成的良好势头,因时而动,顺势而为,“关键之年”就能更进一步。
改革全面深化的过程,也是改革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水深流湍,行稳才能致远。新常态下,需要把提高改革质量放到重要位置,坚持速度服从质量,依靠高质量的改革方案、高质量的贯彻落实让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高质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科学谋划、稳步推进才能实现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方案制定程序;对已出台的具有重大结构支撑作用的改革,要抓紧出台细化实施方案;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方案要排队督察,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重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只要把这些具体要求和操作环节都落实到位,就能为改革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巩固改革稳扎稳打、稳中有进的态势。
气可鼓而不可泄,力须聚而不能散。改革攻坚,最需要一鼓作气、势如破竹的气魄和求真务实、统筹协同的行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改革任务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方案穿透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我们定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这场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伟大实践中,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谱写更加精彩的改革新篇章。
(来自于:新华网 2014年12月30日)
人民日报评论员:把从严要求贯穿到领导班子建设各方面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5年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要求、主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规划纲要》的实施,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坚强有力的各级领导班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重大意义。
领导班子是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中枢神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部。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赢得这场斗争的胜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把从严要求、最讲认真贯穿领导班子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把《规划纲要》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从大量事实看,领导干部出问题,首先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塌方式”腐败,也是因为理想信念的高地出现了塌陷。抓班子建设,第一位任务就是牢牢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确保各级领导班子由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组成,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现在有的班子出了问题,往往不能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来解决,而是靠上级通过组织调整来解决,动“外科手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把利器,坚决防止和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领导班子配备,重中之重是选好配强一把手。要把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上来。要重视班子的优化配备,增强整体功能。对年龄等要求,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不降格以求。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健全和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纪律和制度的行为,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一级带一级中形成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好的政治生态。
(来自于:《人民日报》 2014年12月25日 01 版)
人民日报评论员:改革要有政治定力
——一论在新起点上乘势而上
站在2015的新起点上,改革仍然是引领我们前进的旗帜。2014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强调,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的曙光中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更足了,责任更大了。
回首过去一年,改革大潮强劲激荡,节奏却蹄疾步稳。财税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改革等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深入推进,一些多年难啃的硬骨头啃下来了。改革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为中国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也浇灌着每个人的梦想。
承前启后再出发,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所谓“关键”,意味着今年是攻克改革难点的关键,是增强改革系统性、协同性的关键,是狠抓任务落实的关键,是确保改革质量和进度的关键,也是抓住机遇、以改革促发展的关键。把握关键之年,尤需我们保持政治定力,有决心、有章法,统筹协调,把改革大业推向前进。
保持政治定力,就要坚守政治原则,把握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好走稳自己的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决定了,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不能全盘西化、犯颠覆性错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
保持政治定力,就要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在实践中处理好重大关系。简政放权,如何做到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应该为的务必善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怎样做到有机结合?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何与焕发活力相融共生?防治污染,怎样做到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当前,改革的雁阵已经形成,没有孤军的改革,也没有单向的突围,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彼此借力,相互支撑,才能持续向前。
保持政治定力,就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去推动一些具有结构性支撑作用的重大改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还是文化体制、社会治理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有“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都需要梳理出优先顺序,设计好承接关系,形成政策合力,才能为中国发展开辟出最大的腾挪空间。放下急于求成的功利心,拿出功成不必在我的大胸怀,改革正未有穷期。
开弓没有回头箭,攻坚关头勇者胜。今天,改革进入勇闯险滩、啃硬骨头的深水区,政治定力更是改革巨轮乘风破浪的航向标和压舱石。坚忍不拔才能胜利,半途而废将一事无成。以坚定不移的决心、一鼓作气的气魄、求真务实的行动,我们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
(来自于:《人民日报》2015年1月4日 01 版)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第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这种现象不改变,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我们必须认认真真讲法治、老老实实抓法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如果在抓法治建设上喊口号、练虚功、摆花架,只是叶公好龙,并不真抓实干,短时间内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问题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灾难性的。对各级领导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出现执法和司法的“空挡”。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
第四,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必须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另一方面,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
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第五,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这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的重大举措有180多项,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全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扎扎实实把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全面推进总目标来部署、来展开。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落实全会部署,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坚持立法先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要加快建设包括宪法实施和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第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第三,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订、及时修改。
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要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
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遏制司法腐败。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四,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
立法、执法、司法这3支队伍既有共性又有个性,都十分重要。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执法是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必须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人员必须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在决定起草时我就说过,如果做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决定,那还不如不做。全会决定必须直面问题、聚焦问题,针对法治领域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社会各方面关切。
这次全会研究和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虽然不像三中全会那样涉及方方面面,但也不可避免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涉及面、覆盖面都不小。这次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凡是这次写进决定的改革举措,都是我们看准了的事情,都是必须改的。这就需要我们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如果心中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讨价还价,必然是磕磕绊绊、难有作为。改革哪有不触动现有职能、权限、利益的?需要触动的就要敢于触动,各方面都要服从大局。各部门各方面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跳出部门框框,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决不能避重就轻、拣易怕难、互相推诿、久拖不决。
法治领域改革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问题都涉及法律规定。改革要于法有据,但也不能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是无法推进改革的,正所谓“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需要推进的改革,将来可以先修改法律规定再推进。对涉及改革的事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和督办。
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找准工作着力点,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把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落实到基层。(这是习近平同志2014年10月23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来自于:《求是》2015/01)
用法治体系全面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部署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要求而形成的法治体系,其使命是全面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是就法治论法治,而是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围绕国家发展所需要的国家治理体系进行建设。正因为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才具有全面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能力与功效。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起到全面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提供根本政治保障。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核心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既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也明确了党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领导原则与领导方式;既明确要求巩固党在国家建设与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也明确了党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有机统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提供坚强宪法保障。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尊严和权威的充分肯定。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也是确保党的领导与国家制度体系稳固的根本法律基础。所以,确立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地位,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产生全局和长远作用。
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有机统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提供有效平台与路径。这五大体系既有理论层面,也有实践层面;既有制度层面,也有运行层面;既有国家层面,也有党的层面;既能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也能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这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规定了更加清晰的目标和任务,规划了切实可行的路线图,必将保障法治建设稳步推进。所以,它能够全方位促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机统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法律与制度基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层面展开。因而,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建设和发展必然带来国家治理领域深刻变革。对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来说,法治体系建设既是其基本任务,也是其得以确立并产生效能的关键。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借助有效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得到有效运行,获得巩固和完善。所以,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取向的法治体系建设,必将全面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与运行,并孕育出一套与之配套、保障其运行的体制机制。
法治体系建设与法治能力提升有机统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完善创造良好社会基础与文化支撑。任何制度只有扎根民心,才能最终巩固。这就要求制度运行与实践能够全面具体地渗透到人民生活各个环节,并在其中起积极作用;要求法治价值、体系、程序与运行能够有效嵌入社会,契合社会内在要求与发展现实。这其中既强调法治体系建设,也强调法治能力提升,两者相辅相成。经验表明,良好法治才能树立良好价值体系,才能创造有效制度认同。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能在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有机统一所创造的善治中扎根社会、深入民心。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将为我国改革发展创造全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平台。(作者:林尚立,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于:求是理论网 2014年12月31日)
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但社会上却有一种论调,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人为设置了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回答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关系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那种把二者对立起来的论调可以休矣。
党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和维护宪法权威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历史和人民选择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而且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对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地位,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由此可见,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根本法律保证。因此,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就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具有根本一致性。二者不可分离,缺一不可。首先,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能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会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条基本经验。离开党的领导,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甚至会出现一盘散沙的混乱局面。其次,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使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党的领导。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然而,为什么那种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对立起来的错误论调还会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强调:首先,党的领导是一个整体性的政治概念,不能简单地从某些党员干部的个体行为来理解党的领导。一些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言行,不仅不能代表党的领导,反而是对党的领导的严重破坏。其次,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领导干部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等等。这一系列举措必将使党更有力地领导法治中国建设。(作者:张峰,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自于:求是理论网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