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为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主要经济体走势分化。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困难和挑战相互交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克难攻坚,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良好开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迈出坚实步伐。
一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的主要标志是,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增速稳,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4%,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
就业稳,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高于上年。价格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进”的总体特征是,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经济结构有新的优化,粮食产量达到1.21万亿斤,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升3个百分点,达到51.2%,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46.9%提高到48.2%,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发展质量有新的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6%,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超过2%,能耗强度下降4.8%,是近年来最大降幅。
人民生活有新的改善,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快于经济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2%,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32万人;6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出境旅游超过1亿人次。改革开放有新的突破,全面深化改革系列重点任务启动实施,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提前实现。这份成绩单的确来之不易,它凝聚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坚定了我们奋勇前行的决心和信心。
过去一年,困难和挑战比预想的大。我们迎难而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态势,我们保持战略定力,稳定宏观经济政策,没有采取短期强刺激措施,而是继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实行定向调控,激活力、补短板、强实体。把握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上下限,抓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定向施策,聚焦靶心,精准发力。向促改革要动力,向调结构要助力,向惠民生要潜力,既扩大市场需求,又增加有效供给,努力做到结构调优而不失速。
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行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拓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营改增”试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采取定向降准、定向再贷款、非对称降息等措施,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小微企业、“三农”贷款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分别高4.2和0.7个百分点。同时,完善金融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针对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以释放市场活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啃了不少硬骨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扎实推动重点改革。制定并实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预算管理制度和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比上年减少1/3以上,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加,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得到加强。存款利率和汇率浮动区间扩大,民营银行试点迈出新步伐,“沪港通”试点启动,外汇储备、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拓展。能源、交通、环保、通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加快。启动科技资金管理、考试招生、户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
继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再次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大幅缩减核准范围。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形成新的创业热潮。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不降反增,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和市场的无限潜力。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扩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新设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稳定出口,增加进口,出口占国际市场份额继续提升。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96亿美元,居世界首位。对外直接投资1029亿美元,与利用外资并驾齐驱。中国与冰岛、瑞士自贸区启动实施,中韩、中澳自贸区完成实质性谈判。铁路、电力、油气、通信等领域对外合作取得重要成果,中国装备正大步走向世界。
三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强发展后劲。在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作为,有扶有控,多办当前急需又利长远的事,夯实经济社会发展根基。
不断巩固农业基础。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实现粮食产量“十一连增”、农民收入“五连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45万亩,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3万公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启动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序进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成长。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发展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众多“创客”脱颖而出,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同时,继续化解过剩产能,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如期完成。加强雾霾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指标超额完成。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新建铁路投产里程8427公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1.6万公里,占世界的60%以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1.2万公里,水路、民航、管道建设进一步加强。农网改造稳步进行。宽带用户超过7.8亿户。经过多年努力,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惠及沿线亿万群众。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不断释放。超级计算、探月工程、卫星应用等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新突破,我国自主研制的支线客机飞上蓝天。
四是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进人民福祉。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尽管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压力加大,但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推出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又提高10%。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9.97%和14.1%,残疾军人、烈属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以上。
继续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大幅上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政策扩大到三年。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28个省份实现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连续两年增长10%以上。经过努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4%。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300多个。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户户通”升级。实施文艺精品战略,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群众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南京青奥会。
五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我们妥善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有序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源头防范,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去年云南鲁甸、景谷等地发生较强地震,我们及时高效展开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积极援非抗击埃博拉疫情,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事故持续下降。着力治理餐桌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我们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15件,制定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38件。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加强城乡社区建设,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我们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批腐败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我们狠抓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督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建立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
一年来,外交工作成果丰硕。习近平主席等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亚欧首脑会议、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亚信会议第四次峰会、博鳌亚洲论坛。积极参与多边机制建立和国际规则制定。大国外交稳中有进,周边外交呈现新局面,同发展中国家合作取得新进展,经济外交成果显著。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我们与各国的交往合作越来越紧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负责任大国形象日益彰显。
各位代表!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今天,正值元宵佳节,在这里,也向各位代表和委员致以节日问候,并祝福全国人民幸福安康!
我们既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投资增长乏力,新的消费热点不多,国际市场没有大的起色,稳增长难度加大,一些领域仍存在风险隐患。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创新能力不足,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农业基础薄弱。群众对医疗、养老、住房、交通、教育、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有些地方环境污染严重,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我们要直面问题,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勇于担当,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现代化,根本要靠发展,发展必须有合理的增长速度。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复苏动力不足,地缘政治影响加重,不确定因素增多,推动增长、增加就业、调整结构成为国际社会共识。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凸显,今年面临的困难可能比去年还要大。同时,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巨大的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发展基础日益雄厚,改革红利正在释放,宏观调控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念,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新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要把握好总体要求,着眼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坚持稳政策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双结合”,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进出口增长6%左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能耗强度下降3.1%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减少。
经济增长预期7%左右,考虑了需要和可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衔接,与经济总量扩大和结构升级的要求相适应,符合发展规律,符合客观实际。以这样的速度保持较长时期发展,实现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就会更加雄厚。稳增长也是为了保就业,随着服务业比重上升、小微企业增多和经济体量增大,7%左右的速度可以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进取、挖掘潜力,努力争取更好结果。
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预调微调,更加注重定向调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重点支持薄弱环节。以微观活力支撑宏观稳定,以供给创新带动需求扩大,以结构调整促进总量平衡,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62万亿元,比去年增加2700亿元,赤字率从去年的2.1%提高到2.3%。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12万亿元,增加17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增加1000亿元。处理好债务管理与稳增长的关系,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适当发行专项债券。保障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率。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2%左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也可以略高些。加强和改善宏观审慎管理,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加快资金周转,优化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
第二,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我国发展面临“三期叠加”矛盾,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高投入、高消耗、偏重数量扩张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推动经济在稳定增长中优化结构。既要稳住速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确保居民就业和收入持续增加,为调结构转方式创造有利条件;又要调整结构,夯实稳增长的基础。要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实现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
第三,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当前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必须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造传统引擎,打造新引擎。一方面,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政府对教育、卫生等的投入,鼓励社会参与,提高供给效率。这既能补短板、惠民生,也有利于扩需求、促发展。
另一方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我国有13亿人口、9亿劳动力资源,人民勤劳而智慧,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动能,一定能够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让中国经济始终充满勃勃生机。政府要勇于自我革命,给市场和社会留足空间,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个人和企业要勇于创业创新,全社会要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
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我们要在完成“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同时,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谋划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三、把改革开放扎实推向纵深
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制胜法宝。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兼顾,真抓实干,在牵动全局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增强发展新动能。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多管齐下改革投融资体制。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实行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大幅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政府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以用好铁路发展基金为抓手,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必须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效办法。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调整完善消费税政策,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提请修订税收征管法。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其县域法人地位。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水平,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稳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国际使用,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推出巨灾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多渠道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让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得到保护。
继续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领域改革。发展需要改革添动力,群众期盼改革出实效,我们要努力交出一份为发展加力、让人民受益的改革答卷。
开放也是改革。必须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
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让地方和企业吃上“定心丸”。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建立并公开收费项目清单。实施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市场采购贸易,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提高服务贸易比重。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等进口。
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把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缩减一半。全面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健全金融、信息、法律、领事保护服务。注重风险防范,提高海外权益保障能力。让中国企业走得出、走得稳,在国际竞争中强筋健骨、发展壮大。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建设。加快互联互通、大通关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构建中巴、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扩大内陆和沿边开放,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积极推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在全国推广成熟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高地。
统筹多双边和区域开放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信息技术协定扩围,积极参与环境产品、政府采购等国际谈判。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尽早签署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推动与海合会、以色列等自贸区谈判,力争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建设亚太自贸区。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国是负责任、敢担当的国家,我们愿做互利共赢发展理念的践行者、全球经济体系的建设者、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
四、协调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稳增长和调结构相辅相成。我们既要全力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又要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行稳致远。
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鼓励大众消费,控制“三公”消费。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壮大信息消费,提升旅游休闲消费,推动绿色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扩大教育文化体育消费。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搞得红红火火。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消费要汇小溪成大河,让亿万群众的消费潜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任务,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项目。主要是: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等民生项目,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内河航道等重大交通项目,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农业项目,信息、电力、油气等重大网络项目,清洁能源及油气矿产资源保障项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项目。
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到4776亿元,但政府不唱“独角戏”,要更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更多领域。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在全国基本实现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的57个项目要加快建设,今年再开工27个项目,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棚改、铁路、水利等投资多箭齐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使巨大的内需得到更多释放。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今年粮食产量要稳定在1.1万亿斤以上,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土地整治,增加深松土地2亿亩。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农机研发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瞄准市场调整种养结构,支持农产品加工特别是主产区粮食就地转化,开展粮食作物改为饲料作物试点。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新农村建设要惠及广大农民。突出加强水和路的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全面完成西部边远山区溜索改桥任务。力争让最后20多万无电人口都能用上电。以垃圾、污水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势头。持续打好扶贫攻坚战,深入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难度再大,今年也要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
推进农业现代化,改革是关键。要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在改革中,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深化供销社、农垦、种业、国有林场林区等改革,办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办法。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无论财政多困难,惠农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支农资金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突破。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最大的内需所在。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以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为着力点,发挥好城镇化对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增加100万户,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城镇化难点问题。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挂钩机制,合理分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稳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提升城镇规划建设水平。制定实施城市群规划,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化。完善设市标准,实行特大镇扩权增能试点,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提升地级市、县城和中心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方便农民就近城镇化。发展智慧城市,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公交和防洪防涝设施等建设。坚决治理污染、拥堵等城市病,让出行更方便、环境更宜居。
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统筹实施“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战略组合。在西部地区开工建设一批综合交通、能源、水利、生态、民生等重大项目,落实好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措施,加快中部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网络等建设,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支持力度,完善差别化的区域发展政策。
把“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开发开放结合起来,加强新亚欧大陆桥、陆海口岸支点建设。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方面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序开工黄金水道治理、沿江码头口岸等重大项目,构筑综合立体大通道,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引导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加强中西部重点开发区建设,深化泛珠等区域合作。
我国是海洋大国,要编制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妥善处理海上纠纷,积极拓展双边和多边海洋合作,向海洋强国的目标迈进。
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制造业是我们的优势产业。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采取财政贴息、加速折旧等措施,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坚持有保有压,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发利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着力在一些关键领域抢占先机、取得突破。
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要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家已设立400亿元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
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发展前景广。要深化服务业改革开放,落实财税、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大力发展旅游、健康、养老、创意设计等生活和生产服务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大型农产品批发、仓储和冷链等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努力大幅降低流通成本。
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创新创造关键在人。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制定促进科研人员流动政策,改革科技评价、职称评定和国家奖励制度,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引进国外高质量人才和智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让创新之树枝繁叶茂。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更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提高创新效率重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要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原始创新,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向社会全面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把亿万人民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就一定能够迎来万众创新的浪潮。
五、持续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立国之道,惟在富民。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为历史最高。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做好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让遇到急难特困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对困境儿童、高龄和失能老人、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工资和保障标准等政策受益面广,各级政府一定要落实到位。民之疾苦,国之要事,我们要竭尽全力,坚决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要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高等院校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
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通过对口支援等方式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民族地区各类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切实把教育事业办好,我们要保证投入,花好每一分钱,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
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努力减轻群众负担。
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发展社会办医。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加快建立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几亿农民就地就近看病就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
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文化发展成果。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和创造源泉。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等事业,重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拓展中外人文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做好2022年冬奥会申办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群团组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做好地震、气象、测绘、地质等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暴恐、黄赌毒、邪教、走私等犯罪行为,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今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要全部淘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我们一定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国节能环保市场潜力巨大,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
森林草原、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要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办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保护好三江源。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今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1000万亩,造林9000万亩。生态环保贵在行动、成在坚持,我们必须紧抓不松劲,一定要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
六、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宪法是我们根本的活动准则,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
坚持创新管理,强化服务,着力提高政府效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尽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务性管理服务交给市场或社会去办。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重视发挥智库作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我们的所有工作都要全面接受人民的监督,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
坚持依法用权,倡俭治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继续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腐败现象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紧紧扎住制度围栏,坚决打掉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加强行政监察,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严加监管。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对腐败行为,无论出现在领导机关,还是发生在群众身边,都必须严加惩治。
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勤政为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精神面貌要有新状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贯彻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各位代表!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责任。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大对欠发达的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特色村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好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幸福安康。
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要更好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进中外交流合作的独特作用,使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向心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建设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根本保障。要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统筹抓好各方面各领域军事斗争准备,保持边防海防空防稳定。全面加强现代后勤建设,加大国防科研和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力度,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强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推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各级政府要始终如一地关心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不移地巩固和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加强内地与港澳各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发挥香港、澳门在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我们坚信,有中央政府一以贯之的大力支持,不断提升港澳自身竞争力,香港、澳门就一定能够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将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巩固两岸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确方向。努力推进两岸协商对话,推动经济互利融合,加强基层和青少年交流。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让更多民众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我们期待两岸同胞不断增进了解互信,密切骨肉亲情,拉近心理距离,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我们坚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各位代表!我们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深化与各大国战略对话和务实合作,构建健康稳定的大国关系框架。全面推进周边外交,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参与国际多边事务,推动国际体系和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办好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相关活动,同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我们愿与世界各国携手并肩,维护更加持久的和平,建设更加繁荣的世界。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中国发展兴盛的历史机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神聚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于:人民网 2015年3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以下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我们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4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制度的历史变革,深刻揭示了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召开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系统总结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来的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坚持实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些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庆祝和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倍受鼓舞、激励和鞭策,进一步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我们召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成果,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一)在一批重要立法项目上取得新进展。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4次审议,对环境保护法作出全面修订。这是该法律正式施行25年来的首次修订。这次修订,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制度,强化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的力度。法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涉及政府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护。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行政诉讼法作出重要修改,这是该法律公布施行24年来的首次修改。这次修改,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重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从扩大受案范围、畅通诉讼渠道、调整案件管辖、规范诉讼程序等方面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利于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适应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常委会及时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从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授权立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常委会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两次审议后,已提请本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常委会还制定了航道法,修改了军事设施保护法,审议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等。
(二)通过立法推动和落实重大改革举措。修改预算法,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前后经过4次审议,对预算法作出重要修改。重点从实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进预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等方面,对预算法进行了全面完善。国务院按照新修改的预算法,作出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举措,强调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
适应推动政府简政放权的需要,常委会对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等5部法律的部分规定作出修改,取消和下放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常委会及时调整立法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将原来的国家安全法改为反间谍法,加强反间谍工作;二是审议新的国家安全法草案,以此统领国家安全领域法律制度;三是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等法律草案,推进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改,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法律间协调完善和衔接等问题。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7个法律解释,就民法通则、婚姻法有关公民姓名权的规定作出解释。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方式。完善法律草案出台前评估工作,加强立法项目论证,健全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审议等工作。认真研究和吸收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和反馈。
三、依法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对若干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有力促进和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制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常委会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解释,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下一步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行政长官普选具体办法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推动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依法顺利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问题分别作出决定。根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探索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同时,要求有关方面依法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对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问题分别作出决定。贯彻中央改革决策,在认真审议国务院相关议案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这两个决定都是为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体现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精神。
(四)对设立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分别作出决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意见建议,呼吁加强烈士纪念工作。为此,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依法确立的第三个纪念日。国家隆重举行纪念和公祭活动,极大地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委会还依法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3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专利法、旅游法实施情况。针对内外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情况,我们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和内生动力。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专利应用和保护,依法查处专利侵权行为,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业竞争力。
推动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代表关心,社会关注。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明放暗不放”、“重形式轻实效”、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强调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国务院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出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新举措。
(二)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力度,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并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国务院已于当年12月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从报告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金额1062.5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3.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122项。常委会关注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并开展监督,提出科学安排水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涉水管理体制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意见。这是常委会继2013年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之后,再次对特定领域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是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积极尝试。
(三)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十分关心未来的“养老钱”、“保命钱”。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我们督促有关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和监督,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常委会持续关注“三农”工作,去年将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监督工作议题,听取审议有关报告。针对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强调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包容性,健全财政、金融支持的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中国广大的乡村旧貌变新颜。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心。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在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整改,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法律实施情况。着力推动落实政府、企业责任,突出防治重点,注重源头治理,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国务院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转发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求认真研究,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针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反映的部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问题,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下更大决心、作更多努力,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
(五)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把监督与立法更紧密结合起来。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作出重要修改,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同时,在当年就安排听取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国务院认真研究采纳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总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践经验,拟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我们还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调研,既推动相关工作又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做前期准备。二是完善执法检查方式。旅游法执法检查中,把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与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同跟踪督查典型事件结合起来,还在常委会会议上以视频和口头报告相结合的方式汇报检查情况。三是改进专题询问工作。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社区开展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问卷调查,把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关切。国务院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领导同志到会报告工作并认真回答询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国务院制定的12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5件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同时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五、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好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广大代表的支持和参与。
(一)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87名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333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密切同代表的交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去年先后邀请3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首次邀请部分代表参与预算草案、计划草案初步审查。健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制度,就有关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建议。“一府两院”密切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
(二)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8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2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5件议案提出的4个监督项目已由常委会实施完成,83件议案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正在审议,160件议案涉及的69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在制定修改法律的过程中,逐件逐条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相关内容,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出台前评估等工作。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充分吸纳了本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1件议案中的相关内容。
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常委会办公厅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定19项重点建议,涉及14个代表团和611名代表提出147件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认真履行督办和办理职责,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参与建议办理调研座谈,共研究制定100多项政策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一并考虑、一同推进。
(三)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推动各地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提出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组织1900余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参加率达到65%,形成调研报告117份,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良好基础。认真组织代表培训活动,举办4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近1000名代表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与地方人大联系,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需要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常委会注重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在形成整体合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常委会把加强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们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研究探讨加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好办法。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也举行相关研讨会,提出意见建议。我们拟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
(二)加大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力度。常委会举办4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吉林、西藏等11个省区的1100余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每次常委会开会时,我们都邀请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及时向他们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召开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总结交流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邀请地方人大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常委会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同地方人大相关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同时,地方人大积极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就常委会工作情况和起草工作报告征求地方人大、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2个调研组,由部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到地方召开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5个代表团549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收集到的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的关心和期待,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帮助。
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等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往。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大局,服务总体外交需要,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全面推进与外国议会友好交流合作。
一是深化定期交流机制。成功召开中国全国人大与俄联邦委员会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组建由中国全国人大、俄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共同参与的新的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重启与美国参议院机制交流活动,推进与法国、英国、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与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友好往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对秘鲁、哥伦比亚、墨西哥三国的首次访问,接待瑞士、尼日利亚、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53个议会代表团,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与外国议会的对口交流,在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大会等议会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做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全国人大青年代表友好访问团出访工作,广交朋友,推动合作,增进友谊。做好人大侨委工作,为凝聚侨心侨力服务。
三是增强对外交往针对性。从维护国家关系发展大局、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出发,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为深化务实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
四是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人大故事。增进对方对中国发展道路、基本国情、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等重要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拍摄文献纪录片、编辑出版大事记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国家根本法。加强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对外交往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深入解读。积极宣传报道地方人大工作好典型好事例,展现基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履职风采。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坚持会议安排服从议程任务,注重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准备更加充分、发言更加踊跃,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健全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精心安排选题,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以促学。
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积极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为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贡献。继续加强全国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机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监督工作存在不到位问题,实效性不足;代表工作内容有待拓展,形式有待丰富。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宣传、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确定立法项目。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证券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广告法等,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二是健全民主政治立法,修改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行政复议法等。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三是推进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社区矫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慈善事业法,修改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四是加强文化、教育、生态领域立法,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教育法律等。五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
(三)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方面参与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机制,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立法工作力量,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的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贯彻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精神,开展立法协商。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健全向地方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
二、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安排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新型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修改后的预算法,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范围、审查的程序和重点内容、监督的主体和责任等,作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围绕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专题调研。
着眼于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专题询问的作用,结合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跟踪监督,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听取审议相关专题调研报告。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常委会要自觉和带头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坚持和深化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围绕常委会立法和监督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反映。推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常态化,健全法律起草征求代表意见制度。推动“一府两院”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重大决策和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研究制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意见,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所在地方人大代表联络站(室)活动,广泛、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更好汇聚民智。选择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组织相关领域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健全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的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更好地将审议代表议案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改进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直接沟通和联系,注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公开。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完善监督机制,督促代表严格履行代表义务,做到勤勉尽责、遵纪守法。
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已经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这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引以为戒,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切实加强党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好代表“入口关”,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完善代表资格审查机制,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我们要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增强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实效性,密切各层次友好往来,为国家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夯实牢固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为国内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为加快走出去步伐、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更好服从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大局。我们要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人大工作和立法工作队伍。全国人大机关要支持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时代的重托光荣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来自于:人民网 2015年3月8日)
人民日报社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凝心聚力
——热烈祝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春天的脚步,奏响催人奋行的乐章。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万众瞩目中拉开大幕。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齐聚北京共议国是,光荣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们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时光在回溯中尤显不凡。全面深化改革元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本届全国人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惟其艰难,方知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这一年,无论是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还是修订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无论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等重大法律问题作出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还是抓住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加强预决算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得到切实增强。作为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刚刚度过60岁生日的全国人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垒筑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
“四个全面”为早日实现中国梦擘画出清晰路线图。协调推进这一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独特、不可替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政治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环,始终需要人大在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上接力爬坡。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形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始终需要人大在科学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和民主发展等方面久久为功。全面从严治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固本强基,始终需要人大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波澜壮阔的“四个全面”伟大实践,为人大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激发创新活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舞台。
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速提升人大履职能力,正逢其时。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为依法治国提供必要前提。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对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至关重要。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关键所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以人民之心为心,让人民对改革积淀更多获得感,使法治明灯在人民心中闪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任重道远、使命崇高。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国人大代表尽心履职,集睿智之言、纳务实之策,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一定能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历史新征途中,为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汇聚磅礴力量。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来自于:《人民日报》 2015年3月5日 01 版)
人民日报社论:以制度筑自信以民主聚人心
——热烈祝贺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这次大会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与会代表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凝心聚力,再次奏响了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乐章。大会务实高效、成果丰硕,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祝贺。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会议充分肯定各国家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要求,贯穿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既讲成绩、也讲问题,直面困难挑战,部署应对之策,是一个凝聚力量、提振信心、求真务实的报告。代表们尽心履职,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高”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为部署和落实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凝聚起广泛共识、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完善立法制度。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立法法修改决定,这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成功典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成果。我们相信,立法法的修改完善,必将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稳增长调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任务艰巨而繁重。新形势下,面对接踵而至的挑战、稍纵即逝的机遇,尤其需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支撑作用,广聚社会共识,崇扬法治精神,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提供强大的制度动力。
民主兴则民心聚,法治兴则国家强。无论是加强和改进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还是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无论是加强和改进监督,确保公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还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序扩大政治参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肩负着重大责任。国家权力机关做出的每个抉择,都关涉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法治规范和完善国家治理,以民主激发和凝聚民智民力,不管形势如何复杂多变,艰和险可能构成一时挑战,但时和势都将在我们这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根植于中国社会的沃土,60年风雨为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重要源泉。永葆开放心态、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必将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凝聚起强大动力,以独特的光辉照亮人类政治文明的星空。
美好的愿景不会自动化为现实,良好的设计要靠实干才能落到实处。以制度筑牢自信、以民主凝聚人心,奋发有为、只争朝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定能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历史征程上,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光荣梦想贡献新力量、谱写新篇章。
(来自于: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5年3月16日)
人民日报社论:民主广开言路协商凝聚共识
——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
踏着季节的鼓点,伴着春风的旋律,20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今天齐聚首都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共同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诤言、献良策。我们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2014年的中国,政通人和,岁物丰成。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攻难克险,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依法治国纲举目张,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全面从严治党踏石留印,反腐倡廉抓铁有痕,作风建设久久为功,党风政风为之一新;13亿中国人民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
引领新常态,开创新局面,走过65年风雨历程的人民政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回首一年来的政协工作,亮点纷呈。聚焦改革、建言改革、服务改革,从东北黑土地到南海红树林,活跃着政协委员调研咨政的身影。从加快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到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人民政协为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积极献计献策。从南水北调水质保护到“一带一路”公共外交,政协各界委员弘扬民主精神、践行协商理念,发挥联系面广、交流渠道多的优势,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民主开言路,协商凝共识。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众人拾柴火焰高。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大家一起来想、一起来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就能更好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就能更好落实,我们的事业就会蒸蒸日上。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协商就要真协商,民主就要真民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这是政协协商民主的要旨。始终做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做到识民情、接地气、暖民心。这是协商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对于各种意见建议,只要是基于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政治基础,无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无论是多数人提出的还是少数人主张的,都应该尊重和包容。这是协商民主广开言路、博采众长的具体体现。始终做到深入调研、协商议政,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才能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这是政协委员提高履职能力的关键所在。从制度和执行层面落实好这些要求,人民政协定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度、形成最大凝聚力,续写昨日的荣光,开创明天的辉煌。
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人民政协60多年的征程中,共识始终在交流中增进,力量永远在互动中凝聚。期待各位政协委员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解决分歧,发出更多中国好声音,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伟业中为民族增福祉、为国家添荣耀。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来自于:《人民日报》2015年3月3日01版)
人民日报社论:发挥协商民主新优势
——热烈祝贺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同绘改革发展宏图,共襄民族复兴伟业。3月1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如期完成各项议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我们对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祝贺!
会风简朴,气氛庄重,讨论热烈。10天半的会期中,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看望了参加会议的各界别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各位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听取了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讨论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委员们平等探讨问题、坦诚提出意见、沟通凝聚共识,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的生机与活力。
民主才能广开言路,协商方可博采众谋。从建设法治中国到加强反腐倡廉,从适应经济新常态到繁荣文艺发展,从保护生态环境到增进民生福祉,2000多位政协委员坚持履职为民,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实事求是、敢于直言,用一份份凝聚着智慧和汗水的提案,一场场开放而务实的讨论,努力求取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正能量,将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主题词,再一次写在人民政协的光辉旗帜上。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合力推进“四个全面”,更需要人民政协百尺竿头勇求新进,做到协商民主有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发挥协商民主新优势,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群众关切,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切实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将能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凝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由之路。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协商领域、丰富协商形式、营造协商氛围,有利于进一步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科学决策。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积极开展民主监督,敢于说真话讲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意见和批评,帮助查找不足和问题,我们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添助力、增合力,开拓政协事业新的境界,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抵达新的高度。
60余载民主协商,60多年参政议政,铭刻了历史的光荣,更启示着使命的艰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紧紧围绕这一战略布局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完善参政议政机制,人民政协必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来自于:《人民日报》 2015年3月14日 01 版)
关于“四个全面”思想内涵的哲学思考
强调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意在把人们的无谓之争引导到集中解决“四个全面”中的主要矛盾和根本问题上来,把一些人的短视、碎片化、满足于枝节的倾向引导到关注我国长远发展、全局发展、根本发展问题上来,把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思路引导到破解难题(全面深化改革)、建构秩序(全面依法治国)、唱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治国理政全局和根本,着眼于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长远,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学习和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内涵,有必要从哲学角度来认识和把握。
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哲学基础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工作时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里,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5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内容是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旨在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辩证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提高解决改革发展问题的本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哲学滋养和哲学基础。
第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应首先是面向“问题”的哲学。习近平总书记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倡导问题导向。他强调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他提出的治国理政思想都是针对问题的,要理解其治国理政思想,就要把握他所关注的问题,只有把握他所关注的问题,才能更好理解他的治国理政思想。今天,我们党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必须不断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显然,习近平总书记注重的是“面向中国问题的哲学”。其实,哲学发源于疑惑和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口号,哲学又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它是面向现实的人的生活世界及其问题的。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就是不断面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历史。今天,我们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面向“文本”,更应面向“中国问题”。
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注重“增强实践本领的哲学”。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唯物辩证法,应增强我们的担当意识,敢于直面并破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提高化解矛盾的本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今天,各级领导干部坐在矛盾的火山口上,处在矛盾的包围当中。尤其在我国相对发展起来以后,就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矛盾都会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各级领导干部都会面临“发展的烦恼”,是否敢于直面并破解矛盾,就显得十分重要。有的人不敢直面矛盾,遇到矛盾绕着走,甚至回避和掩盖矛盾,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结果使矛盾堆成山,成为难啃的硬骨头,错失了解决矛盾的机遇。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矛盾是客观、普遍存在的,矛盾运动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形式,也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所以,要善于自觉主动地直面各种矛盾,并积极提高解决矛盾的本领。
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注重“化解矛盾的哲学”。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唯物辩证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把主要精力用在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上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这就揭示出“问题—矛盾—化解—打开工作局面(发展)”的内在逻辑。我们在工作中会面临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矛盾的具体体现。我们要通过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进而解决问题,来推动工作发展。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敢于直面存在的问题,又要从各种问题中揭示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要善于分析矛盾、解决矛盾,以推动工作发展。这是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功或看家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专心致志地把主要精力放在揭示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上来。
第四,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注重“辩证思维的哲学”。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唯物辩证法,可以提升我们的辩证思维能力,从而可使我们既抓住重点,又避免片面性和走极端。唯物辩证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辩证思维,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注重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注重“两面性”看问题以及矛盾双方的协调式发展。它要求在总结经验教训、观察社会形势、制定方针政策、处理复杂问题、评价人物事件时,既讲重点论,又讲“两点论”,反对片面性和走极端。这有利于我们全面、客观、正确地看问题。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与治国理政实践中,处处体现辩证思维的“重点论”和“两点论”。他所提出的“四个全面”,既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要做好的四项重点工作,也是体现全面性的一个有机整体,而且每一个“全面”都体现了全面性。然而,在互联网上,在课堂上,我们常常发现一些人看问题做事情,往往走极端,具有片面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方法论上缺乏辩证思维,在“两点论”中只看到一点,多看到事物的负面看不到事物的正面,并把负面加以夸大,走向了极端。
运用战略思维和辩证思维来分析理解“四个全面”
如何理解“四个全面”的性质、定位和内涵?对此,目前的观点比较多。我认为,还是要回到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四个全面”时所讲到的战略思维和辩证思维这一哲学基础上来,即要运用战略思维和辩证思维来分析。
第一,运用战略思维来分析。具体地说,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认识:从历史来看,“四个全面”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事关中国的长远发展。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性抉择,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具有长远的“战略设计”;“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与“全面深化改革”是“姊妹篇”,任重而道远,要有长远的战略追求;“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做好一切事情的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有战略定力。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逻辑来看,“四个全面”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方略,事关中国的全局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从严治党是实现前面“三个全面”的“政治保证”。“战略目标——强大动力——法治保障——政治保证”构成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完整的逻辑结构和系统。从现实地位和作用来看,“四个全面”是“民族复兴的行动纲领”,事关中国的根本发展。它从根本上决定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总之,从性质定位来看,“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战略);是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方略(方略);是民族复兴的行动纲领(实践);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中体现(理论创新)。
第二,运用辩证思维来分析。这里需要把握几对关系:一是“四个全面”与“治国理政”的关系:二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治国理政是整体,“四个全面”是治国理政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系:“四个全面”与“五位一体”直接相关,但又不能取代“五位一体”,它是贯穿于“五位一体”中的根本、核心和精髓,是实现“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五位一体”的实现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五位一体”的强大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五位一体”的基本方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五位一体”的政治保证。三是“四个全面”与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关系:“四个全面”是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面临的根本问题、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意在把人们的无谓之争引导到集中解决“四个全面”中的主要矛盾和根本问题上来,把一些人的短视、碎片化、满足于枝节的倾向引导到关注我国长远发展、全局发展、根本发展问题上来,把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思路引导到破解难题(全面深化改革)、建构秩序(全面依法治国)、唱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四是“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是全面与重点的关系。不仅每一个“全面”讲的是全面,而且“四个全面”是一个有机整体;“四个全面”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点。(作者:韩庆祥,中央党校副教育长兼哲学部主任、教授)
(来自于:求是理论网 2015年3月12日)
以协商民主提升治理水平
作为“共识型民主”的协商民主,是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实现形式,也是国家治理的共治平台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在参政、议事中共商国是的全国两会,话题涉及环保、民生、反腐和税收等方方面面。协商民主的制度绩效令人振奋,协商民主的内涵品质值得深化。
协商民主萌发于抗日革命根据地的统一战线,成长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政治协商,完善于改革开放时期的民主创新,是富有中国特色和文化特质的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形式,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将发挥更加重要的制度建构作用。
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首先体现为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扩大。不久前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大幅扩充了协商民主的范围,涵盖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元多样的协商民主形式和渠道,为广大公民和社会组织表达意见和诉求,参与国家治理过程提供了广阔的制度通道。现代国家治理,是以开放环境下的人民参与为基础,人民参与不仅是人民主权的现实体现,也是国家治理的动力源泉。现代民主政治,是以民意的表达和取向为指针的“共识型民主”。相对于以竞争性选举为基础的“多数决民主”,协商民主是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富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实现形式。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在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通过协商民主的丰富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在全球化时代的开放社会,协商民主为国家治理构建了共治平台。现代国家治理形态,需要适应和顺应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形成国家与社会多方力量的合作共治,这就需要构建多方沟通、协商合作的制度支撑。而现代形态的民主协商,为协同共治的国家治理提供了制度路径。新时期的协商民主形式,正在不断拓展领域、提升绩效。在社区、社团,街道、乡镇,政府、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等各个层次的民主协商,为广大人民参与不同层次的公共生活和国家治理,提供了表达意见、沟通协商、合作共治的制度平台,为凝聚民意提供了畅通的制度渠道,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强大的民意基础。
作为制度形态的协商民主,还对国家治理制度体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代国家治理,是法治化的规则一体化治理,需要整体协调、统一配套的制度体系作为支撑。民主体系和法治体系即为现代国家治理的两大制度体系。民主体系为国家治理提供民意基础和正当性保证,法治体系为国家治理划定规则架构和权责边界。民主体系和法治体系愈成熟巩固,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则愈成熟巩固,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制度绩效的国家治理能力则愈强大有效,而这都离不开协商民主制度的有效发挥。
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全面提升,这就需要奠定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民主体系和法治体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政党、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合作,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多方参与、协同共治。展望未来,中国的民主进程与治理现代化进程必将互促共进,以民主助推治理现代化,在协商中扩大参与,在参与中扩展民主,在民主中提升治理水平。(作者:周少来,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自于:求是理论网 2015年3月13日)
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对党群关系的影响
得人心者得天下。党群关系始终是党的生命所在,也是国运所系。反思国际共运史和世界政治史,分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我们必须高度警醒党群关系面临的新挑战,主动适应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的要求,巩固和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使党群关系面临新情况新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经济体制从计划转向市场、国家治理从人治转向法治、人民生活从温饱型转向全面小康、对外交往从基本封闭转向全方位开放、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政治文化意识由单一转向多元等重大变革。这些变革总体上有利于增进党群“血肉联系”,同时也给党群关系带来了新挑战。
发展不够、发展不好仍然是影响党群关系的根本问题。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均财富处于世界后列,还有几千万人口处在贫困线以下,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较大差距。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特别是贫富差距拉大、民主法治滞后、公平正义缺失等问题日益突出,部分群众出现了不满心理和焦虑情绪。发展不够、发展不好的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信心。
市场经济滋生的不健康思想使党群关系的基础受到损害。比如,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助长了利益至上、个人主义思想;市场经济的竞争性、逐利性,诱发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思想;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带来了自由放任、分散无序现象,也带来了多元文化思想,这些都使党对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受到消解、分化,密切党群关系的基础有所弱化。
社会结构多样化使党整合社会利益关系、组织引导群众的难度增大。一是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导致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新兴阶层特别是企业主阶层虽然同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但其利益诉求与工农群众差异极大,协调平衡不同阶层的利益关系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新兴社会组织良莠不齐,有的被国内外别有用心者用来与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阵地。三是阶层分化加剧了社会流动,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实体人”变成“网络人”,以农民工为代表的一部分社会群体归属感下降,这些都对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手段提出了新要求。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客观上疏离了群众对党的政治理念认同和情感认同。一是为西方对我实施思想文化渗透提供了便捷途径,他们加紧宣扬和传播其价值观念、政治理念,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强烈冲击。二是为我国民众了解世界打开了窗口,特别是国外一些老党大党相继下台、一些长期执政的政权突然垮台等信息,对我国民众产生了不安的心理暗示。三是为多元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搭建了平台,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多元多样多变,不再像过去那样对党组织的思想宣传高度依赖和信任。
长期的和平环境和执政地位使部分党员干部滋长了脱离群众的倾向。党和国家在长期和平条环境下形成了机关化的组织方式、工作方式,很多工作不再像过去那样直接依靠群众。因此,有些干部滋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对群众的感情淡化,有的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败坏了党的形象,致使部分群众产生了“仇官”心理。
党员干部队伍构成的变化使党联系服务群众的力量相对变弱。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党员干部,年纪轻、富有活力,理论水平、文化素质较高,但多数缺乏实践锻炼,缺少与群众“一块苦、一块干”的亲身经历,其思想的纯洁性、对党的忠诚度、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尚需进一步提升。
二、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关系的对策
应对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对党群关系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最根本的出路是真正在党的全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巩固扩大密切党群关系的成果。
坚持把党群关系建立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基础上。密切党群关系的核心是维护群众利益,而发展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途径。只有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让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安康。这样,密切党群关系才有稳固的基础。
加快构建密切党群关系的制度体系。为什么会出现有的党员干部“对上负责、对下糊弄”,作风建设“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等现象呢? 根本的原因在于制度问题,在于制度建设实施不严、不细。因此,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干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全过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拓宽民主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构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使群众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得到公正的法律保护。
更加重视整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中国共产党要当好人民利益的代表,必须适应人民对利益发展的新期待,整合、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通过经济、政治、法律等手段,健全利益协调与共赢机制、“先富带后富”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创造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加强收入分配调节,保障社会财富流向最大多数人民群众;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维护人民利益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和幅度与人民群众能够接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人民根本利益与切身利益的关系,在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过程中要坚持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优先,兼顾群众的眼前利益和切身利益,纠正与民争利、加重群众生活压力的政策和行为。
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在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多元利益主体,都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政治参与期望,这些诉求和期望随着时间推移会越来越强烈。因此,要循着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拓宽民意传达与沟通的渠道。第一,巩固和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制度。这一框架体系下扩大人民民主的空间和潜力非常大,是扩大人民民主的现实途径。第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及其他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重视发展形式多样的合法群众组织,让体制内的“单位人”和散居各处的“社会人”都有表达诉求的渠道,增进群众对党的情感认同和政治归属感。第三,努力创造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新形式、新手段。比如,利用网络渠道来沟通群众、联系群众,加强网上党的建设。这是广开言路、便利“草根阶层”参与政治、增强执政党网上领导力的重要途径。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要旗帜鲜明地加强正面宣传特别是网上宣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领和文化感染,对攻击、污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要敢于斗争,筑牢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切实解决思想政治工作“沙滩流水不到头”、“风大雨疏空白多”、“鸭背泼水表面过”等问题,使之落实到基层、覆盖到每个人,同时增强其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教育党员干部要改变那种认为党员干部是主导者和支配者,群众则是被动者和只需要“深入”的对象的错误观念,真正树立与群众平等、群众是国家主人和发展主体的观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持久开展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作者:王宇华,中组部办公厅)
(来自于:求是理论网 2015年3月10日)